尊敬的客户:
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《关于继续执行沪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
知》(财税〔2017〕78 号),自2017 年11 月17 日起至2019 年12 月4 日止,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
所有限公司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,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2017年11月17日
扫一扫
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
扫一扫
扫描二维码关注微博
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6-2023 GREAT WALL SECURITIES CO,LTD ALL RIGHT RESERVED | 粤B2-20030417号